吉林大学学位证授予细则(吉林大学学位证授予细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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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学位证书授予实施细则
吉林大学学位证书授予实施细则指的是在符合相关规定环境下,吉林大学再次向毕业生授予学位证书的详细规定。
1.完成规定课程内容并得到相应的学分制
2.根据毕业答辩或是进行别的论文格式
3.合乎国家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无托欠其他费用及其它违背学校规章制度个人行为
1.递交申请:毕业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系递交《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申请报告》或《本科毕业生毕业生申请报告》;
2.审核原材料:院系开展资质审核,对审核通过的资料进行存档;
3.审核结果公示:院系公示公告审核结论,并将结果申报高等教育研究主管部门或大学本科教务管理公司办公室;
4.派发资格证书:经高等教育研究主管部门或大学本科教务管理公司办公室批准后,学位证书发放到申请者。
1.毕业生应准确填写《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申请报告》或《本科毕业生毕业生申请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2.毕业生应按时缴纳毕业生论文批阅费、公共图书馆扣费等相关费用;
3.若有不符合要求的状况,院系有权利不予以审核、不予以派发学位证书;
4.学位证书是学历证书的秘密文件,请保管好。
吉林大学学位证书授予实施细则为确保诸位毕业生得到合理合法、高效的毕业证书带来了详细的规定和程序。希望所有毕业生在申请与领到环节中认真遵守有关规定,拿到属于自己“通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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